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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湛江市2020年渔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凯发k8官网

关于做好湛江市2020年渔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湛农通〔2019〕543号


各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统计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和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0年渔业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粤农农〔2019〕476号文)的要求,现将2020年渔业统计调查制度(包括2019年年报表和2020年定期报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填报。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有关要求如下:

  一、明确分工、加强指导。2019年渔业统计年报由各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统计局联合向基层布置,县(市、区)年报统计汇总工作由当地渔业主管部门负责,统计部门给予指导和支持。乡(镇)、村统计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统计组织的作用,确保年报工作按制度顺利进行。

  二、强化准确、把好质量。渔业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把好数据质量关,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统计资料的完整性。同时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完成年报的文字分析报告。各填报单位要遵守《统计法》以及有关统计制度的规定,坚决杜绝虚报和瞒报。

  三、认真审核、按时上报。渔业主管部门负责完成年报资料汇总工作,并与当地统计部门共同审核后,于2020年1月13日前将统计资料及分析报告报市农业农村局,由市农业农村局和市统计局分别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和省统计局。各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在完成报送工作的同时完成网上录入工作。

  四、重视月报、季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2020年渔业统计报表定期由各地渔业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中填报,其中:月报于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填报,半年报于6月底前填报,全年水产品预测数于11月13日前填报,年报于2021年1月15日前填报。

  为配合统计部门做好季度渔业经济核算工作,及时掌握各季度渔业经济变化情况,根据省统一部署,经统计局批准,我市渔业统计报表制度增加季报指标18项(详见《渔业生产情况(季报)》)。

   附件:1.渔业统计调查制度

               2.渔业生产情况(季报)


 湛江市农业农村               湛江市统计局

                                    2019年12月3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农业农村局唐微波3106480          市统计局汪国勇318158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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